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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质事故应急预案
信息来源:实康水务 点击次数:4380

一、事故:水中突然出现有毒物质,危及饮用水安全。

二、报告: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公司领导。公司应及时上报水务集团、市住建委、市卫生局和市政府。

 三、措施:

(一)要求水厂立即停止供水。

(二)利用电话、广播电视等多种渠道通知二次供水单位停止供水。

(三)会同公安、卫生防疫部门立即对有毒物质的投放地点及剧毒物质进行界定,以调压井为观测点。

(四)1、如果发现调压井水质没有问题,则必须对平流沉淀池、滤池、清水池中的水质进行化验,以便发现有毒物质投放点。如果是在上边的净水构筑物发现问题,则对它以下的所有净水构筑物进行彻底清洗,对滤池进行反冲洗,直至滤水合格,如若不行,更换滤砂。

2、对供水管网进行冲洗。出厂水质合格以后,恢复供水前以缴费户为单位进行书面通知,同时在各大媒体播放刊登冲洗管道的时间及注意事项。在冲洗管道时水厂出厂水加染色剂以避免居民误用,同时化验人员在管网末梢,每隔5分钟取水化验一次直至合格,通知水厂改供清水。

(五)1、如果发现有毒物质来源于上游则应停止引水管道供水,启用备用水源,并会同水利部门对河道进行冲洗,同时要求政府通知沿河各村镇,人和牲畜不要饮河水。

2、河道冲刷完毕,重新蓄水,取水化验合格后放水进入管道进行冲刷,待调压井鉴定合格后方可恢复供水。